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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
環辦固體[2019]3號
為加強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,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現將《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落實要求,加快推進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各項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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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總局辦公廳
2019年1月18日
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
一、總體要求
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,認真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堅持和貫徹綠色發展的理念,將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,以有效防控環境風險為目標,以提高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處理率為主線,完善源頭嚴防、過程嚴管、后果嚴懲的監管體系,嚴厲打擊涉廢鉛蓄電池違法犯罪行為,建立規范的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,有效遏制非法收集處理造成的環境污染,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,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。
堅持疏堵結合、標本兼治。完善廢鉛蓄電池收集、貯存、轉移、利用處置管理制度,支持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和再生鉛企業建立正規收集處理體系;持續保持高壓態勢,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處理違法犯罪行為。
堅持協調配合、狠抓落實。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、齊抓共管,形成工作合力;加強跟蹤督查,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;各地切實落實主體責任,做好廢鉛蓄電池污染整治和收集處理體系建設等工作。
(三)主要目標
二、推動鉛蓄電池生產行業綠色發展
(五)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行為。將鉛蓄電池作為重點商品,持續依法打擊違法生產、銷售假冒偽劣鉛蓄電池行為。(市場監管總局負責長期落實)
(七)推進鉛酸蓄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。制定發布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,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。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部負責落實,2019年底前完成。充分發揮鉛酸蓄電池生產和再生鉛骨干企業的帶動作用,鼓勵回收企業依托生產商的營銷網絡建立逆向回收體系,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、進口商通過自建回收體系或與社會回收體系合作等方式,建立規范的回收利用體系。鼓勵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開展生態設計,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;鼓勵鉛蓄電池生產企業與鉛冶煉企業優勢互補,支持利用現有鉛礦冶煉技術和裝備處理廢鉛蓄電池。加強對再生鉛企業的管理,促進再生鉛企業規?;颓鍧嵒l展。(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生態環境部按職能分別負責長期落實)
(八)完善配套法律制度。修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,明確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以及廢鉛蓄電池收集許可制度;(生態環境部、司法部負責落實)修訂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》,完善轉移管理要求;(生態環境部、交通運輸部負責落實,2019年底前完成)修訂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,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針對收集、貯存、轉移等環節提出豁免管理要求。(生態環境部、發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交通運輸部負責落實,2019年底前完成)
(十)加強汽車維修行業廢鉛蓄電池產生源管理。加強對汽車整車維修企業(一類、二類)等廢鉛蓄電池產生源的培訓和指導,督促其依法依規將廢鉛蓄電池交送正規收集處理渠道,并納入相關資質管理或考核評級指標體系。(交通運輸部、生態環境部負責長期落實,2019年啟動)
(十一)嚴格廢鉛蓄電池經營許可準入管理。制定并公布廢鉛蓄電池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指南,修訂《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》,嚴格許可條件,禁止無合法再生鉛能力的企業拆解廢鉛蓄電池。
五、嚴厲打擊涉廢鉛蓄電池違法犯罪行為
(十四)加強對再生鉛企業的稅收監管。對再生鉛企業稅收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核查和風險評估,對涉嫌偷逃騙稅和虛開發票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的企業,依法開展稅務稽查。(稅務總局負責長期落實)
六、建立長效保障機制
(十七)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。建立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,推動實行統一的編碼規范。 (工業和信息化部門、市場監管總局、發展改革委、生態環境部負責落實,2020年底前完成)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公共信息服務平臺,將廢鉛蓄電池規范收集處理信息全部接入平臺,并與相關主管部門建立的鉛蓄電池生產管理信息系統聯網, 逐步實現鉛蓄電池生產、運輸、銷售、廢棄、收集、貯存、轉運、利用處置信息全過程可追溯。(生態環境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市場監管總局負責長期落實)
(十九)鼓勵公眾參與。開展廢鉛蓄電池環境健康危害知識教育和培訓,廣泛宣傳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的相關政策,在機動車4S店、汽車整車維修企業(一類、二類)、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企業、鉛蓄電池銷售場所設置規范收集處理提示性信息,促進正規渠道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率提升。(生態環境部 、交通運輸部等分別負責長期落實)鼓勵有獎舉報,鼓勵公眾通過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、政府網站、微信平臺等途徑,對非法收集 、非法冶煉再生鉛、偷稅漏稅、生產假冒偽劣電池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。